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》常见问题解读07——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
最新资讯 2014-03-09 2986次

七、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注意哪些事项?

㈠要有确凿的解除理由及依据。用人单位无论是以劳动者过错性解除或非劳动者过错性解除,均应有充足的解除理由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。 扬中人才网  

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;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,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。未事先通知工会,属程序性违法,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责任。

㈢通知劳动者本人。用人单位应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送达劳动者本人,未通知到劳动者本人的,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生效。属非劳动者过错性解除的,应提前30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。

㈣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对于非劳动者过错性解除的,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。 扬中人才网  

㈤及时办理退工手续。用人单位应当在作出解除决定时,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,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。 扬中人才网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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